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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全省初中招生18万人 普通高中招收5.55万人 民办高中将自主招生

日期:2007-04-18 13:07:00  点击:  作者:  来源:海南新闻网-海南经济报  网友评论  进入论坛

  本报讯(记者王蓓蓓)今年户籍不在中考报名地的考生,将不得报考当地的公办高中,但可报考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和户籍所在地的普通高中。而民办普通高中今年不列入全省录取批次录取,实行自主招生。全省初中招生人数约18万人,计划招收普通高中新生5.55万人。这是记者从省教育厅昨日下发的《2007年海南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》获悉的。

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开设实验班和特长班

  通知指出,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招收择校生和设立重点校、重点班。未经省教育厅批准(海口、三亚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),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开设实验班和特长班。而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,省教育厅希望各市县(单位)要采取措施,确保每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。

  通知指出,今年全省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继续实行“两考合一”,采用等级制方式呈现考生成绩。港澳台同胞或华侨子女户籍不在我省的考生报考办法参照省教育厅、省外事侨务办公室、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联合下发的《关于港澳台同胞或华侨子女报考我省高中阶段学校问题的通知》(琼教〔2006〕44号)执行。其他户籍不在我省的初中毕业生不能参加全省的统一考试,毕业考试由市县(单位)教育行政部门组织。

  考生户籍不在中考报名地不得报考当地公办高中

  据悉,今年全省计划招收普通高中新生5.55万人。其中,面向全省招生的学校有:海南中学、国兴中学、海师附中、海南二中、琼台师专附属东方中学、热农大附中、海南侨中、海口一中、省农垦中学、三亚一中、文昌中学、嘉积中学、海南实验中学、海南中学东坡学校。

  通知指出,为推进教育均衡发展,户籍不在中考报名地的考生,不得报考当地的公办高中,但可报考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和户籍所在地的普通高中。各地必须加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,未经省、市县(单位)中招办审批的学生,不予承认学籍。未经批准超计划招收的学生,和未按规定比例招收的择校生也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。各地不得在高一年级第一学期接收外省转学生。通知指出,民办普通高中今年不列入全省录取批次录取,实行自主招生。只能招录在本省参加中考有本省户籍的考生,未参加中考的一律不得录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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